甲乙9000万综艺投资翻车,资金缺口到底能不能解除合同?

我手头这个案子挺有意思。甲乙俩人签合同投9000万做网络综艺,乙占15%份额,节目已经拍了5期在优酷播出。正播着呢,甲突然通知资金不够要暂停,后续重启时间说不准。 乙方催问能不能继续,甲直接回复自己没钱也筹不来。乙于是发了解除通知,甲却坚持只是短期困难还想继续。问题来了,甲到底算不算丧失了履行能力? 合同卡在僵局里,甲先是资金不足导致停工,后又明确表示无力支付且时间未知,实际已经没法履行出资义务。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,乙的解除通知自送达甲时生效,合同就此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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